◆每经记者 孙嘉夏 发自上海
即使早在去年12月就已确定重组ST耀华(600716,SZ),但大半年过后,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(下称凤凰传媒)借壳ST耀华上市之路非但不是坦途,反而陷入了包括上市公司部分前10大流通股股东以及中小投资者集体反对的泥潭中,并且还将可能付诸于法律。
部分10大流通股股东反对
早在去年10月12日,ST耀华就发布公告,称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(下称耀华集团)拟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权2亿9千万股,因此公开征集受让方。
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为: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为法人且设立三年以上,最近两年连续盈利;2006年末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,200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,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;受让方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必须为优质资产,且注入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较强。
当年11月30日,ST耀华再次发公告,称耀华集团已确定凤凰传媒为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受让方。今年5月5日,ST耀华发布了重组预案,凤凰传媒拟将旗下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(下称凤凰置业)注入上市公司。
让凤凰传媒始料不及的是,方案发布至今,重组进展却困难重重,如今更是遭到以部分10大流通股股东为首的投资者的集体反对。
反对理由:凤凰置业三年无盈利
引发投资者反对的即是重组方案本身。5月5日重组预案发布后,公司股价即连续6天跌停。根据重组方案,耀华集团将其持有的ST耀华全部股份2亿9千万股,占ST耀华总股本52.33%的股权以每股1.8元,转让给凤凰传媒,转让对价为3000万元现金及ST耀华置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,而凤凰传媒则将注入名下的凤凰置业。在此基础上,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,将由ST耀华向凤凰传媒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,发行价格为每股9.06元,共发行不超过1.2亿股。
然而引发投资者不满的是置入的凤凰置业并非理想中的优质资产。据收购报告书所列数据,凤凰置业2006年、2007年、2008年1月至3月,净利润分别亏损约200万、1100余万和300万,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亏损0.0677元、0.3748元和0.0358元。
显然,将设立三年以来尚无盈利的凤凰置业注入上市公司,难以被广大股东所接受。有股东向记者表示。
律师:不排除走法律途径
和以往多由“散户”发起的维权行为不同,此次ST耀华的重组方案甚至引起了部分10大流通股股东的不满。“前10大流通股股东中,大部分已经跟我签署了委托书。”股东们聘请的候玉富律师告诉记者。
候玉富向记者透露,目前其所征集到的中小投资者的委托书所代表的股权数量已“远远超过了3%”,“超过3%,我们就有权力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反对提案。”候玉富告诉记者。
据候介绍,早在10天前,其已将提案送至ST耀华证券部门,但迄今为止尚未收到回音。“我们要求将提案放到股东大会上去表决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公司应该在两天之内告诉我们结果”。
而在候玉富看来,聘请律师的行为显然体现了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的觉醒,“中小投资者首先是在股吧里,利用网络号召维权,随后大家统一起来,决定聘请律师。当地监管局也表示相当欣赏投资者的这种行为。”
“这次即使我们的提案没有被放上股东大会表决,我们也会通过投否决票的行为,反对这次重组方案,不能让这样的方案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,如果有需要的话,我们不排除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可能。”候玉富说。
凤凰传媒:投资者不了解我们
而在凤凰传媒看来,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或多或少存在误解。“出现这样的事情,都是由于投资者不了解我们公司。”凤凰传媒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收购报告书披露,目前凤凰传媒主要业务分为两大核心业务板块:出版业务与发行、文化地产业务。资料显示凤凰置业是“主要职责是通过文化地产开发经营业务。”凤凰置业的发展目标是经过五至八年,完成江苏全部省辖市中心文化城的建设任务,完成部分县级市的中心文化城建设;同时将文化地产业务拓展到省外,成为中国最大的文化地产企业。并认为其 “可形成相当可观的商业投资回报,具有可操作的商业运作模式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。”
上述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:“投资者表示反对是他们的权力,但我们肯定会积极争取完成这次重组。至于外界对我们的种种看法,是由于他们不了解我们的行当,凤凰置业连年亏损的说法是不恰当的,这是由房地产业经营周期决定的,现在房地产市场确实存在一些波动,但我们的项目和别的普通楼盘不一样。凤凰置业是我们集团的主要的利润增长点,我们肯定是为股民负责的,不会随随便便注入资产的。”